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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育实验学校2008年推荐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含寄宿制高中)

发布日期:2010-11-29      阅读次数:811 次        评论:0 (我要评论)

 



位育实验学校2008年推荐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含寄宿制高中)

“推优生”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8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08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0820号)、《2005年徐汇区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免试进入市(区)重点高中学校、寄宿制高中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就读试行办法》(徐教〔2005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在历年推优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上海市长乐学校2008年推荐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含寄宿制高中)“推优生”工作实施方案》,报

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并在校内向学生、家长公布。

一、学校“推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明德璋

副组长:刘倩、郑育丽、李余浪

组员:郑伟霞、刘建翎、池云亚、张仕龙、朱文莹、韩锦萍、殷松毅、陈莉

二、推荐标准的原则意见:

    推荐进入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含寄宿制高中)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就读的“优秀生”必须是在初中阶段学习中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且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和体育(体育与健身)学科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的我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要素参见《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一)被推荐资格:

1、在初中阶段被评为区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或在九年级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

2、初中阶段学生学业成绩位于年级前20名之前者。“初中阶段学生学业成绩”即为:六、七、八年级第二学期期终考试(若当学年中有区统一测试,则按区统一测试)各科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总分与九年级第一学期期终考试各科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总分按1:2:3:4的权重进行相加。

以上两项条件有其一者,且符合市教委、区教育局的“推优生”标准原则。

(二)推荐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初中阶段学业成绩的基础与以下项目取值进行相加:

1、凡初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相应加分分值为市级20分,区级15分、校级(九年级期间)10分。此项目不累计加分,取所有奖项中最高分值。

2、凡初中阶段由学校组织参加的国家教委、市、区教育局、教育学院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和其他体育、艺术、科技竞赛的获得奖项者,相应加分分值为:国际、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15分、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前六名)10分、区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5分。此项目不累计加分,取所有奖项中最高分值。

3、凡初中阶段在校学习期间担任过校级学生干部工作(大队委员)者,相应加分分值为:5分。此项目不累计加分。

以上各项累加须经学校“推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鉴定,累计总分由高到底排序进行选择。如有学生得分相同,则以学科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以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成绩总分高者优先;如再出现相同则以数学成绩分值高者优先。同等条件下,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者优先考虑。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411

在校内张榜公示徐汇区教育局下达的“推优生”计划数。

411上午830905

学校“推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长乐学校2007年推荐上海市实验性性

高中(含寄宿制高中)“推优生”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414

向学生、家长公示《长乐学校2007年推荐上海市实验性性高中(含寄宿制高中)“推优生”工作实施方案》。

414--415

教导处汇总被推荐的学生的各项分值,形成按总分的先后顺序排列的拟推荐名单,报学校“推优”工作领导小组。

41617

年级组组织听取学生、任课教师、班主任的意见。

418

学校“推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优秀生”推荐标准和实施方案对入选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经审议后确定拟推荐的优秀生名单并在学校公示一周。

418425

拟推荐的“优秀生”名单并在学校公示一周,教导处准备“拟推荐的优秀生”的相关材料。

428

学校确定“推优生”推荐名单,教导处负责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送交招生考试中心,由区“推优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盖章。

429

学校公布“推优生”批准名单。

58-5月109001600),“推优生”登录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中职校的推优生直接填写志愿表,不用上网填报)

512

区招生考试中心将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下达的“推优生”志愿填报情况反馈给学校,学校打印志愿表发给学生。

513

学校将学生和家长签字确认的志愿表连同学生材料袋一起交区招生考试中心。

514区招生考试中心将整理好的材料交考试院。

525900-1600),未被第一、第二志愿预录取的“推优生”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526下午

填报征求志愿的学生和家长到区招生考试中心在征求志愿表上签字确认。

527

区招生考试中心将签字确认后的征求志愿表上交考试院。

529

考试院公布预录取名单,结清全部名册、计划数,将未录取材料退还区招生考试中心。

四、本方案解释权归长乐学校“推优”工作领导小组。                                        

上海市位育实验学校

200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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