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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位育实验学校发布日期:2010-11-29 阅读次数:942 次 评论:0 (我要评论)
上海市位育实验学校 安全管理工作手册 二○一○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门卫制度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电气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七.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八.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九.学校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十.校内车辆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卫生和防疫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第二部分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一、校长 二、党支部书记 三、分管校长 四、工会主席 五、人事干部 六、教导主任 七、政教主任 八、总务主任 九、安全管理干部 十、教研组组长 十一、体育教师 十二、卫生保健教师 十三、年级组组长 十四、班主任 十五、心理老师 十六、财会主管 十七、食堂管理人员 十八、门卫 十九、大队辅导员 二十、图书管理员 二十一、任课教师 二十二、教务员 二十三、咖吧管理员 第三部分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组织领导结构 二、长乐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三、长乐学校伤害事故安全防治预案 四、长乐学校防火疏散演练安排 五、长乐学校防恐防暴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 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门卫制度 一、学校应当建立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门卫人员要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既礼貌待人,又按章办事。 二、做好来访登记和验证,并填写会客单。校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校门。来访本校员工,应先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允许进校。 三、机动车进出校门要减速,按规定路线行驶,并停放在规定的地点。非机动车进出校门应下车推行。外来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 四、严禁在校门口乱停车、设摊。确保校门的道路畅通。 五、学生进出校门应佩戴校徽,上课期间不得擅自出入校门。 六、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将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以及小动物、大功率电器等带入学校。凡将学校财产物品带出校门的,必须持有相关部门的出门证。 七、定期对校园内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巡逻,并认真做好检查巡逻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经常检查门卫室的通讯设备,报警视频监控装置,确保其完好有效。 九、未经学校批准,外来人员不得留宿校内。 十、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室。注:[火警:119;匪警:110;急救中心:120]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划定防火责任区域,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二、学校将下列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乒乓房、会议室、食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2、员工宿舍; 3、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咖吧)、各类档案室; 4、理化生实验室、仓库; 5、变配电间; 6、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 7、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水泵房,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三、学校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明火作业应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动用明火应当落实消防措施。 四、员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五、学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位置应在腰部以下。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设施完好有效。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 六、学校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八、学校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九、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消防、卫生监督部门申报,经上述部门对活动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十、学校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层次与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结合“安全月活动”、“119消防活动日”和季节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十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十二、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有关部门的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十三、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十四、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十五、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加强管理,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十六、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档案,并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评。 三.电气燃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二、学校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在现有额定的电容量范围内计划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 三、变电房、配电房、配电箱和各类机房要关闭上锁,要防水,防潮,防小动物侵入,周边要干燥通风。 四、电气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防止因电路短路、电路超负荷运行、线路接触不良、电线老化、电气故障等原因引发火灾。 五、对于超出使用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维修和部分更新,确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使用。长期不使用的电器、燃具,应确认其安全性能有效后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电器设备,应当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修保养。空调机、脱排油烟机等设备和各类机房设施应当定期清洁、保养。 七、不得任意拉接临时电源线。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人员负责拉接。临时线要使用合格的电线与器材,定时检查,期满后立即拆除。 八、氧气瓶、液化气钢瓶库房,应当坚固、锁门、下部通风、屋顶使用轻质材料、并与周边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九、使用液化气钢瓶,总量超过 十、职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四.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由国家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单位制造、安装和改造。设备使用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学校应当建立特种设备资料档案。 二、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前,学校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将有关情况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 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学校应当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学校不得擅自变更特种设备的用途。 四、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并获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五、学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的,应当停止使用,进行检查,在确认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当定期进行校验、检修。 六、需要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学校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七、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证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由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未经同意,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二、实验室要建立仪器设备的总账目,新进设备要及时建卡入账,每学期核查帐物,做到帐、物、卡与及数据库完全符合。 三、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由实验室管理员保管,借出要登记并按时归还。 四、建立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电器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五、对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要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教学仪器设备应定位定柜整齐放置。 六、实验室应配置相应齐全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并经常通风,保持干燥,避免仪器设备受潮、霉变。 七、实验前,教师应当教育学生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则,以及发生事故后的应急处理程序。学生做实验时,教师应当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管,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 八、管理人员应当对实验室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九、学生在做完实验后,试剂、溶液、仪器等按规定交纳处理。经教师检查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十、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设备损坏、试剂丢失的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学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学校食堂实行后勤社会化、承包(托管)经营等形式的,应当选择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并与其签订合同。如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学校应当予以更换。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指定专职采购、验收人员。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餐具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安全卫生,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 (9)食堂应当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10)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 六、饮水卫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学生的饮用水由学校卫生教师负责管理。 (2)提供给学生的饮用水和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3)由总务处负责,卫生室监督,每月定期做好饮水机内部消毒清洗工作。 (4)要求学生每天带好自用的水杯,不得使用公共水杯。 七. 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体育课和课外活动中,体育教师必须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保护工作,使学生在掌握运动技术要领的同时懂得自我保护的方法,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体育教师应与卫生教师密切配合,对患病与体弱的学生进行指导使其参加适当的体育活动。 三、体育课、课外活动应当严密组织,严格纪律,体育教师、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区域和设置警示标志。 四、学生上体育课和参加体育活动时,穿着衣服要宽松,应穿着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身上不要佩戴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及其他尖利或硬质物品。不得违规攀爬有关体育设施。在开展剧烈运动前,教师应指导学生做好准备和整理活动,避免肌肉、韧带拉伤,杜绝“放羊式”体育课的出现。在进行跳山羊、单双杠等教学活动时,必须设有沙坑、海绵垫加以保护。 五、体育设施必须安装牢固,保证安全,符合有关质量安全标准。学校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体育运动场地、体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体育设施和娱乐设备。六、在体育课、课外活动中,当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学校领导,体育教师,卫生教师应及时处理,护送受伤学生去医院治疗,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和协调工作。同时查明原因,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八.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网由区(县)教育局网络信息中心统一规划、建造,并负责日常运行和维护。校外用户不得进入校园网,不得利用校园网开展经营性活动。 二、网络信息管理人员对入网计算机和用户进行登记并报网络中心备案,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校园网管理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校园网不得进行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允许进行任何破坏网络服务的行为。不得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 四、区(县)教育局网络信息中心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不得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不得传播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 五、学校建立校园网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作为校园网管理机构。校园网管理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网络安全。 九.学校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和健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人防、技防、物防各项措施。 二、学校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点部位,按照政府有关标准对重点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监护。建立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2.在学校范围内进行治安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3.维护学校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 四、学校门卫应当由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持证上岗。学校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政府有关部门及特种车辆除外),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以及动物带入校园。 五、学校出入口安装坚固、防撞、防撬安全门(栅栏门),高度应与围墙相匹配;围墙应不易攀爬、翻越,高度符合有关标准。按标准安装校园周界入侵报警装置,学校出入口和学生宿舍楼出入口按标准安装电视监控设施。校门卫室、校长室等处安装110报警装置。 六、学校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教师离开办公室要随手锁门,不得将现金等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内。财务室应当按照规定存放现金。学生上体育课或离开教室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十. 校内车辆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加强对校内的机动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未经学校同意,社会车辆不得进入学校。车辆必须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二、学校门口和校内的主要道路上应设置减速和限速标志。在重要路段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减速垫。划好各类行车标线。保证校内道路交通规范有序。 三、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经教育局和公安交警部门核准,领取《校车证》后方可运行。对接送学生的学校自有校车要喷涂统一颜色。专车专用,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严禁租用私人车、报废车、改装车、故障车及货运车接送学生。 四、机动车辆应定期保养和检测,安全技术状况必须保持良好,所有接送学生的专用车辆必须按规定每年进行两次技术验审。 五、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并有专人负责。每一车次必须安排教师随车接送。学校领导应定期随车检查,遇到恶劣天气必须亲自随车接送学生。 六、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准驾车型及安全驾驶经历。对驾驶员应加强教育管理,严禁超载、超速、抢行、疲劳驾驶。学校每季度组织驾驶员参加一次行车安全教育活动。 十一.卫生和防疫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卫生室,确定专人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医疗器材和药品。 二、加强药品管理。各类药物应按规定贮存在玻璃瓶或塑料瓶内,贴上标签,注明药名。 三、定期检查药品,凡过期失效或因保管不当引起药物变质的,应及时处理,并补充新药。 四、做好学生的传染病管理及特异体质学生的登记、统计工作。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学生按时完成各种预防接种、预防性服药。 五、做好对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如遇学生中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早消毒处理,并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诊检制度,以控制传染病源。 六、管理好学校的卫生保健资料,健全学生的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卡。 七、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予以必要的关心和照顾。对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劝其休学。及时与其监护人联系,安排治疗、修养。 八、学校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及时发现和努力化解学生的心理危机。 十二.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各学校每月应当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各类设施设备有无事故隐患,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通道楼梯照明和应急照明情况; 3.消防车通道、灭火器材配置及消防设施有效情况; 4.用电、用油、用燃气有无违章情况;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治安、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夜间治安、消防值班巡查、记录情况; 8.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二、安全检查由学校领导以及安全员带队。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记录上签字。安全检查结束后,学校应当落实责任人,限期对事故隐患和其他安全工作缺陷进行整改。 三、对学校内重点要害部门应当每日进行防火防盗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公众密集场所在活动期间的安全巡查至少每两小时一次;活动结束时应当对活动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有寄宿生的学校和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值班和安全巡查。 五、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学校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二部分 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一、校长 1.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整体安全负领导责任。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和法规,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2.学校法人应与教育局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代表学校行政领导与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激励机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3.作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安全工作行政会议。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经费投入。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安全检查,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学校平安。 4.健全学校预警制度,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负有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权和指挥权。 5.履行学校治安责任人职责,落实与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的协调关系和运作机制。 6.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建设校园安全文化。 二、党支部书记 1.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和各部门落实安全保卫的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安全责任制奖惩等工作。 2.履行“一岗双责”的规定。支持校长实行安全保卫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在校长离校期间全面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协助行政处置学校突发性公共事件。 3.发挥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做好师生员工安全文明的宣传教育,自觉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文明公约。督促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工作。 4.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身心健康。掌握校内各种不稳定因素的信息,及时上报,做好疏导排除工作。 三、分管校长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校长分管安全日常工作,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经费。定期召开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制定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检查安全制度和安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2.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纲要》,指导相关年级落实安全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3.开展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规范有序。根据上级安全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消防、防汛防台、食品卫生、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工作。负责师生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演练及预案修订等工作。 4.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学校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落实校园重要安全岗位人员的审核和培训。执行安全责任制工作考核和奖惩。 6.建立安全工作台账,督促档案室做好安全工作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工会主席 1.履行教代会职责,定期听取学校安全工作汇报,提出建设性意见。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安全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 2.加强工会安全职责建设。学习、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工会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维护教职员工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的权益。 3.主动关心教职员工及家属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了解教工的需求,及时排除不稳定因素,构建和谐校园。 4.积极办好教工之家,开展有益于教职员工身心的文娱、体育活动。 五、人事干部 1.做好教职员工的人事档案保管工作。做到安全保密,及时清理内部资料。健全教职员工的安全应急网络,便于学校领导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协助分管校长,负责安全重要岗位人员、引进人员的审核和培训工作。 3.协助分管校长,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妥善处理教职工劳动人事方面矛盾,排除不稳定因素。 六、教导主任 1.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负责制订并落实学科课程中安全教育的内容与教学安排。 2.负责制定落实教导处安全岗位职责,指导任课教师、专用教室管理员、教导员、卫生室保健老师等教职员工制订安全岗位职责。 3.加强教师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制订教学要求,落实本校教学日常安全的巡查和督促制度,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4.落实化学实验室、师生密集的专用教室等安全重要岗位人员的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专用教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和教学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负责教学安全事故的信息传递、汇报和处置。 5.责成保健老师及时收集入学和转学新生的体质情况,汇总全校学生的体质情况。将其中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情况上报校长室,告知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责成有关年级组长、班主任和保健老师做好学生体检工作。 6.落实学生出勤反馈制度,严格学生请假制度。责成保健老师做好必要的晨检。 七、政教主任 1.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加强与教导主任、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协调,共同制订并落实安全教育的宣传主题和教育要求,实施各年级各学科的安全教育活动。汇总安全教育活动资料。 2.负责制订政教处安全岗位职责。指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心理辅导教师、青保教师等教职员工制订安全岗位职责。 3.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发挥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教育,做好各类特殊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提高班集体的安全管理能力。指导班主任做好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工作。 4.负责学校大型集体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安排和安全管理。制订活动方案、应急预案,并组织好全校学生的应急预案演习。健全班主任应急联络网。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正确处置。 5.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组织安全文明班级评选活动。联系校外法制辅导员、交通安全辅导员等到校做各类专题报告。协调好社区与学校有关的安全教育工作。 6.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不断提高班主任安全管理的意识。 八、总务主任 1.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订总务处安全岗位职责。指导食堂管理员、采购员、校车驾驶员、水电维修工、后勤保洁员、学校门卫等员工制订本岗位安全职责。 2.加强上述岗位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强化重点安全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规范安全管理,做好各后勤岗位安全工作的日常检查、定期抽查、专项整改。做好预防灾害性天气和防火防爆防盗的安全工作。 4.负责对学校场地、教学大楼的日常巡查,做好学校基础设施、体育器材、技防设施、特种设备、水电气的安全管理、维修、保养,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排除。做好安全台账资料的整理归档。 5.参与学校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配合校长室、政教处做好大型集体活动、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逃生、防盗、防歹徒入侵的应急措施。 6.负责学校食堂经营单位资质和特殊许可证的检查。负责校车驾驶员和校车的资质检查,负责学校机动车驾驶员资质、审查以及车辆分类、核载、安全行驶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场地出租出借安全责任签约和管理。 九、安全管理干部 1.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兼安全管理干部、安全联络员,负责及时传达区县教育局和上级安全管理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协助学校领导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草拟年终安全工作总结,供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要求,提请学校兑现奖惩承诺。 3.协助学校领导制定和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助政教处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 4.协助分管校长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协助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平安。 5.协同学校、工会、政教处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教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督促学校领导、有关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6.认真学习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参加岗位培训,较好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7.加强与公安、城管、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保卫工作。 8.负责做好学校安全台账记录,收集整理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十、教研组组长 1.结合学科教学特点,制订教研组安全岗位职责,指导备课组制定安全岗位职责。建立教研组和备课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2.指导教研组教师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定期召开安全应急处理程序会议,指导教研组教师正确处置突发事件。 3.做好学科专用教室、专用设施设备器材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特别是抓好化学危险品和体育器材的安全管理。 4、尊重学生人格,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加强对各类特殊学生的关心和帮助,并对课堂内的学生安全负责。 5. 教师在组织设计课堂活动时,应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点及教室的环境布置,将安全放在首位。 十一、体育教师 1.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熟悉相关年级体育教育大纲教学要求,制订体育课、体育锻炼活动、学校运动队训练安全保护措施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做好课前安全准备工作。教师课前必须认真检查教学用运动器械及场地的安全性。掌握教学班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身体情况,按规定做好免修、病休记录工作。 3.在准备活动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做好学生的准备热身运动。 4.在体育教学中,老师加强讲解和示范,发现学生有不正确或违规动作,及时劝阻,指导纠正。对运动量大、有危险性的项目必须加强保护措施。 5.在教学中,教师必须自始至终在运动场地上组织指导,监护学生的活动,不得擅自离岗,以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及时将学生送学校卫生室救治,或配合卫生教师送医院治疗。同时报告学校领导,通知班主任和学生家长。要求学生上课时不能随意离开操场,有事要向老师请假或说明。 6.课后应及时收回体育用具,将体育器材放置在安全的地方,悬挂好告示标志。 7.加强业务培训教育,提高应急救护的知识和技能。 十二、卫生保健教师 1.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参与制订学校卫生工作规章制度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定期参加卫生保健教师学习、培训和训练。对在校园内发生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实施紧急救治,并及时送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3.落实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师生员工的健康促进教育和急救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红十字会相关工作。 4.做好疾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加强疾病的控制和预防。一旦发现传染病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严防疾病的扩散、传播。 5.建立健全学生每人一卡的健康档案制度。每学期做好入(转)学学生的体检报告、疫苗的接种资料,全面掌握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特异心理状况学生的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和汇报工作。配合家长、班主任等做好教育和保护工作。每天汇总学生的出勤率,对身体不适的师生做好登记工作和妥善处理。一旦发现有疑似情况,必须及时报告校长室以采取相应措施。 6.加强校园巡视和卫生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教室通风采光、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工作。对食堂从业人员晨检、食堂食品的采购加工及环境卫生等进行检查督促。配合街道做好灭“四害”工作。 7、按照药品管理制度,做好学校卫生室的常用药品和器材的采购入账、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及时清理过期药品。 十三、年级组组长 1.结合本年级学生年龄特点和教育要求,负责制订本年级组安全岗位职责,根据学校要求负责制订本年级集体活动方案和负责落实应急逃生预案。 2.利用晨间、午间、班会等时间,协助各班级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3.定期召开年级组安全工作会议,加强与工会小组长的协作,加强与相关教研组组长的沟通,落实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学生集体活动的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处置工作。 4.指导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加强对各类特殊学生的关心和帮助。定期召开各类特殊学生座谈会,关心特殊学生的心理状况,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要耐心教育,不要采取过激的处理方式。 5.加强文明班组建设。关心组内教师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督促教师自觉遵守师德公约。合理安排好组内值日工作,保持办公室清洁、整齐。每天离校时必须关闭电灯、电脑、饮水机、空调、电扇等电器开关,关闭门窗。 6. 把安全教育渗透到学科的教学中,使师生牢记“安全第 一”的理念。 7. 加强各科补课时的安全工作,明确补课教师对补课学生的安全责任。 8.经常巡查年级组班里的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预防工作并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四、班主任 1.负责制订班级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落实班级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每天班级的例行检查,发现特殊情况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年级组长汇报,重大问题直接向政教处或校长室汇报。根据学校或年级组的安排,具体负责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和逃生演练。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做好各种集体活动之前的安全宣传教育。健全班级联系网络,便于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通知学生与家长。主动加强与任课教师、值班教师、家长的联系,妥善化解同学之间、学生与家庭、学生与社会之间发生的非原则性矛盾。 2.以学科教学、主题宣传、社会实践和应急演练为载体,组织适合学生年龄特点、兴趣爱好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教育及安全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同学之间自救互救的能力。 3.尊重学生人格,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加强思想品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随时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关心学生身心品行、思想学业和家庭经济等变化,及时给予关心、帮助和教育。对行为偏差、心理偏差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重点关心,做好耐心细致的纠正疏导工作。 4.加强学生自律和他律意识,学会尊重,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与维护公共场所的规定和秩序,不进入未成年人不应进入的场所,教育学生不参加影响和危害社会的活动。善于树立典型性教育案例,引导学生初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5.负责本班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现场处置,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送到附近医院就诊,并上报学校,与家长联系,说明情况。 6. 经常教育学生注意课间休息时的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上下楼梯不要拥挤,防止摔倒和碰撞。 7. 经常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双休日、节假日以及外出期间注意饮食等安全事宜。 8、班主任要经常向各科任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诸如课堂纪律、作业情况、考试成绩等等。定期组织科任教师分析研究学生的情况,沟通情况,共同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十五、心理教师 1.根据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负责制订本校心理教育计划。定期组织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心理健康测查、及时发现有障碍者,早期干预,定期讲座和培训。 2.负责师生的心理咨询工作。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针对学校需要和学生实际情况,配合校长室、政教处、青保教师和班主任,做好个别化的心理疏导。做好相关治疗整理归档和保密工作。 3.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和有严重问题的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应及时与班主任和家长联系,长期跟踪随访,有需要者可推荐专业机构咨询,共同做好心理健康教育。 4.定期以板报、校刊、广播等形式宣传普及心理知识。 十六、财会人员 1、制订财务室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负责财务室技防、物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使用。每天下班前,严格检查保险柜的上锁情况,妥善保管好钥匙。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总务主任或校长室汇报。 2、严格执行财务安全制度,妥善管理学校贵重物品和现金。 3、严格执行财产的请购、入账、报销制度。 4、协助学校制订年度安全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 十七、食堂(学生食堂)管理人员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若干规定》,学校食堂与学生盒饭经营单位必须持有特殊许可证,上岗人员必须持有体检合格证。 2.作为学校食堂(学生盒饭)食品卫生直接负责人,负责制订食堂安全管理职责。接受食品药品部门的执法检查,接受学校总务主任、卫生保健老师的卫生检查,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3.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渠道及保留每天或每批次主、副食与调味品采购单位的原始凭据备查的制度。规范食堂食品加工、分装、留样、清洁、消毒等各环节的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工作。严格学校食堂(学生盒饭)从业人员的晨检和操作时的着装要求。 4.定期督促全体从业人员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八、门卫 1.经过公安等部门专业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具备一定的保安知识和技能。按规定穿戴整齐,着装上班。 2.严格执行保安工作管理制度。上课期间关闭校门,学生离校凭班主任出具的书面证明,并做好登记工作。 3.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校登记验证制度。对家长或校友来访,必须电话联系被访教师,核实后方可进校。对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证件不齐备的来访人员(车),应进行劝阻,并及时向校长室报告。严防与教育教学无关人员或社会闲杂人员进校。 4.加强校门周边、校园场地、教学楼的巡视清场及夜间巡查工作。发现学生滞留或有危险行为应耐心劝阻。发现教室门窗未关应及时帮助关闭,开启应急照明和技防设施。发现无人认领的不明物品应及时处理。 5.执行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制度。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治安民警巡视工作。发现校门周边有形迹可疑人员、乱停车乱设摊乱堆物、环境卫生差等现象,应及时使用值班电话告知派出所、交警、城管、市容、工商、街道等部门并做好记录,同时向校长室或安全干部报告。确保校门技防监控设施运作正常,确保学校周边社会环境良好。 十九、 大队辅导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项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所有学生的情绪状态,防止由于学生间的小摩擦而引发伤害事故。 2、鼓号队训练时,至少保证有一名教师在教室管理学生。在乐器发放和回收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伤害事故。训练结束时,应带领学生有次序地、安静地回到教室。 3、利用升旗仪式、红领巾广播等学生自我教育的场合,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加强值勤员岗位职责培训,规范值勤要求,尤其是对不文明行为、危险行为进行劝阻。 5、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必须有教师、校外辅导员或家长陪同。原则上由学校出发,活动结束后回到学校。如有不回校的学生,必须有家长接,带队老师应确定学生安全离开后才能离开。 6、协助政教处和其他部门,组织开展好各项安全教育活动。 二十 图书馆管理员岗位安全职责 1、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工作主动热情,努力做好管理育人的工作。 2、根据学校教育、教学以及科研工作的需要,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向学生推荐优秀读物,经常向教师推荐有价值的书刊。 3、树立健康、积极的阅读指向,引导学生建立安全的阅读习惯。 4、负责书库的清洁管理工作,做到书库通风,并做好防尘、防潮、防蛀、防盗等工作。 5、开馆期间学生在图书馆内活动时,以学生安全为首重。 加强图书馆的安全,卫生和环境美化工作。 二十一 课内任课教师安全职责 1、在日常教学中,有计划、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和文明守纪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 2、任课老师课前了解学生是否有缺勤情况,如有学生缺勤,应及时向班主任通报情况。应密切关注课堂内所有学生的情绪状态,防止由于学生间的小摩擦而引发伤害事故。对于课堂上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向班主任反映。 4、学生若需到专用教室上课, 7、如发生特殊灾难,如火灾、地震、意外侵犯等,教师须果断有序地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8、专用教室视听设备必须有任课教师亲自操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 9、进行实验课教学时,应当教育学生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则,以及发生事故后的应急处理程序。做实验时,向学生讲清操作规范,并先示范一遍。学生做实验时,教师应当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管,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 二十二 教务员安全职责 1、学籍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好,不丢失、不损坏;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 2、注意试卷保密,打印的文件、试卷不得让无关人员随便翻阅,防止泄密。 3、做好考试成绩登分及教师教学质量报表打印分发工作,做好数据备份工作,保证教学测评数据的安全性。 二十三 咖吧管理员安全职责 1、咖吧管理员负责咖吧的常规管理;保证相关设备运作正常。 2、认真做好茶具的清洗、消毒与保洁等卫生工作,确保教职工的安全。 3、及时检查咖啡等用料的消费情况,进货要严把质量关。 4、咖吧管理员应注意水、电使用安全;开放结束后应检查并负责关闭所有电源、水和门窗等。 5、进入咖吧的教职工应注意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咖吧内禁止吸烟。 第三部分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组织领导结构 1、领导小组: 组长:明德璋 校长兼书记 13816892428 副组长:刘倩 副书记 13918597187 郑育丽 副校长 13641673860 2、 工作小组: 明德璋 校长兼书记 13816892428 刘倩 副书记 13918597187 郑育丽 副校长 13641673860 陶 俊 校长助理 13651964444 郑伟霞 政教处主任 13764383287 龚 玮 政教处副主任 13621996185 朱斌彬 团队干部 15000202911 汤家峥 青少保 13801853211 李玉明 总务处主任 15800675781 王伟庆 工会主席 13636446961 施岑芳 人事干部 13651916041 郭咏梅 办公室主任 13916247048 李余浪 教导处主任 13816285043 刘建翎 教导处副主任 13816582463 郑海辉 教导处副主任 13651812276 刘和义 总务处干事 13601606078 二、长乐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 、总 则 第一条:为确学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尽最大可能避免和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学校应建立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突发安全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序应对。 二、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预案中的突发事件:是指学校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各类事件。包括:校舍倒塌、火灾、师生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死亡或重大伤害;学校车辆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校园内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严重闹事、停课、罢课等群体性事件;校园内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问题等。 第四条:本预案中突发事件按其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分为一般性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三个等级。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性突发事件: 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校园小范围火灾;师生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无生命危险的伤害;学校车辆发生无师生伤亡的交通事故;校园内发生十人以下轻度症状的食物中毒;学校发生小范围的常见传染病;其他对正常秩序造成一定影响但可短时间内解决的事件。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事件: 校舍倒塌;学校发生造成人员伤害或较大财产损失的火灾;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师生严重伤害的事件;学校车辆发生师生伤害的交通事故;校园内发生症状严重的师生中毒或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中毒事件;学校发生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或发生较大范围的传染病;其他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突发事件: 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的校舍倒塌或校园火灾;在校园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师生死亡的事件;学校车辆发生师生死亡的交通事故;校园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师生中毒或三十人以上的中毒事件;学校发生数量较大的不明原因的传染病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其他对学校正常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三、组织管理 第五条: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协助处理学校的突发事件。 第六条:学校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明德璋 副组长:刘倩、郑育丽 成 员:李玉明、施岑芳、郑伟霞、龚玮、孟国琴、郭咏梅、王伟庆 第七条:由学校安全治安管理人员负责,负责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调查、协调及现场维护;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及原因调查,责任追究和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政教处、后勤组负责对相关部门的协调,保证用车及时到位,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进展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安全治安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组室根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做好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的相关工作。 第十条: 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制订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即能迅速、有序启动应急预案。平时应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与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报告 第十一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教育局安全治安管理科和办公室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采取的措施、进展情况和下步打算等。 重大突发事件和较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的第一时间报告,一般性突发事件在事发1小时内报告。 五、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十二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组织自身力量并迅速请求社会各有关方面快速开展各项救援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十三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立即指挥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原则上分别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1、一般性突发事件:接到一般性突发事件的报告,由安全治安管理人员组织、协调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具体决定以下事宜:①了解学校对突发事件已经采取的相关措施,决定下步处理的跟进措施;②根据事件情况决定亲自或派相关处室人员赴事发现场指导处理事件;③决定并落实向教育局报告事件的有关情况;④决定突发事件处理的其他事宜。 2、较大突发事件:接到较大突发事件的报告,由校长和学校安全治安管理人员组织、协调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具体决定以下事宜:①带领人员赶赴事发现场协调、帮助事件处理;②决定并落实报告相应的救援机构积极开展救援工作;③决定并落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件的有关情况;④决定并做好相关领导与新闻部门通气的准备;⑤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情况,并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3、重大突发事件:接到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由校长必须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指挥、组织、协调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具体决定以下事宜:①迅速决定亲自并协调相关领导带领人员赴事发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处理;②决定并落实报告相应的救援机构积极开展救援工作;③决定是否召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分队赶赴事发现场协助参加救援工作;④决定并落实教育局、徐汇区人民政府报告事件的有关情况;⑤协调新闻部门客观报道事件真相;⑥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情况,并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四条: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基本控制后,学校成立调查组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相关责任,认定事件性质,形成调查报告,并对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一般性突发事件的调查,原则上学校组织调查,并向教育局上报调查报告,上报时限一般在突发事件事态基本控制后10天以内。较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的调查原则上由教育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必要时邀请系统外专家)组成调查组负责调查。调查完成时限一般在突发事件事态基本控制后15天以内。 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应主动配合调查组的调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扰事故的调查工作。 六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学校相关处室人员违反本预案有关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处理受到影响或者导致事态扩大,给相关责任人及其主管人员以相应的处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分。 (1)突发事件接报者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导致事件处理受影响的; (2)相关人员后勤保障不力,延误突发事件处理时机的; (3)相关人员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信息未经领导审签,导致错报、漏报,造成严重影响的; (4)相关人员未及时履行本预案规定的相关职责,导致事态扩大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管理混乱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学生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导致突发事件发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6)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采取救援措施或救援不力的导致损害扩大的; (7)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导致处理时机延误的; (4)拒绝、阻挠事件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隐瞒事实真相的。 第十六条:违反本预案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门负责人:
三、长乐学校伤害事故安全防治预案 一、学校应做到“以学生为本”,牢固确立“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积极预防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以分管校长、政教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体育老师、 三、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宣传窗等形式向师生宣传安全防范意识。每月宣传一次。平时警钟常鸣。 四、学校预防伤害事故安全防治领导小组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都进行安全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一旦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做到六个及时: 1、及时处理:第一现场要有人及时赶到,及时转校卫生室妥善处理,该转院的及时陪同到医院急诊,一定要抢时间,以最快的速度,实施最有效的措施。附送院处理三步骤: (1) (2)如遇伤者行动不便, (3) 2、及时联系:由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及时通知家长,详细告知关于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情况,须到医院的家长通知他们及时赶到医院。 3、及时汇报: (1)班主任及时填写《长乐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记录表》,将事故发生情况汇报政教处。 (2)班主任及时请有 4、及时关心: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后,一旦身体允许,及时组织同学探望,体现集体温暖,安定情绪,改善气氛。校方领导、老师要经常性探望受伤学生,与家长保持联系。 5、及时服务:做好其他全方位服务,如护理、补课、保险公司理赔等等。 6、及时反思:由伤害事故处理小组讨论,减少安全隐患,从中汲取教训,避免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六、青保老师做好事故全过程的记录备案,跟踪随访至事故终结。 四、长乐学校防火疏散演练安排 一、演练时间:Χ月Χ日 上午8时10开始 8:10 学生进教室集中,班主任及搭班老师(低年级)进教室,护导老师到值勤岗位。 8:15 放烟幕弹、发出警铃,全校师生听到警铃后,组织学生进行有序疏散,跑步进入操场。 8:20 全校师生按升旗仪式队形排列,班主任、年级组长整队汇报人数。 8:25 疏散演练结束,进行升旗仪式。 二、疏散演练要求: 1、全校师生在8:10之前到校,班主任及搭班老师(低年级)进教室。 2、班主任事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一切行动听指挥,有序地疏散。 3、放烟幕弹时学生不到窗口张望。 4、在疏散时,学生要带好手帕,捂住口鼻,猫腰有序进行。 5、疏散时不需要排队,按照疏散线路自行慢跑,不能追逐打闹。 6、进入操场后,班主任立即组织学生按升旗仪式的密集队行排列。 附:疏散班级路线及顺序: 二楼东面 一(1)、一(2) 二楼西面三(1)、二(2)、二(1) 三楼东面 三(2)、四(1)、四(2) 三楼西面 五(3)、五(2)、五(1) 四楼东面 七(3)、七(4)、六(1) 四楼西面 六(4)、六(3)、六(2) 五楼东面 七(2)、七(1)、八(1) 五楼西面 八(4)、八(3)、八(2) 六楼东面 九(1) 六楼西面九(3)、九(2) 注:高年级进入操场后,东面疏散班级从领操台前面进入升旗仪式列队位置,从西面疏散的班级从操场后面的跑道上进入升旗仪式列队位置。 疏散演练岗位责任人 一楼大厅王伟庆 广播室门口 郭咏梅 一、二楼转角处(东)郑海辉 一、二楼转角处(西)任弘 二楼(东) 刘建翎 二楼中间 王 艳 二楼(西) 李 敏 二、三楼转角处(东)徐静珍 二、三楼转角处(西)孙惠元 三楼(东) 郦 敏 三楼中间 三楼 (西)金春燕 三、四楼转角处(东)沈璎 三、四楼转角处(西)戈国兴 四楼(东)韩锦萍 四楼中间 石 茵 四楼(西)朱俏临 四、五楼转角处(东)姚远 四、五楼转角处(西)周 莉 五楼(东)孙佳玉 五楼中间 钱彩梅 五楼 (西)姜朝春 五、六楼转角处(东)王超然 六楼中间 魏 冬 五、六楼转角处(西)季凤赛 其他: 班级队列指挥:石磊、冯毅俊、胡孝浩 巡楼: 汤家峥 医护: 孟国琴 摄影摄像:劳为民 李卿 新闻报道: 郭咏梅 五、长乐学校防恐防暴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的 使全体教职员工进一步了解应对非法侵入事件的行动步骤,明确各自的分工与职责,提高教职工防范、自救、合作意识与能力。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学院校区防恐防暴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成立校防恐防暴工作小组。成员由校长室、政教处、总务处、各年级组等 三、紧急应对措施 1)当突发暴力威胁或暴力事件时,门卫立即按110紧急按钮进行报警,同时按下警铃全面启动学校应急程序,然后上报校长室。校长室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及时联络119、120等救火、救护部门。 2)听到警铃后,教室内或教室附近的教师指挥学生安全有序的进入教室坐定,及时关闭门窗,必要时用课桌椅抵住门以确保安全。教师做好学生安定情绪的教育,师生不得在门口和窗口张望围观,以免遇到意外伤害。 3)听到警铃后,在室外进行活动的学生由任课老师组织选择合适路线,争取以最短时间转移至安全地带。师生疏散到安全地点后,清点人数,稳定学生情绪,并把情况报校长室。师生转移过程中应注意安全。 4)校长室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与暴徒周旋,制止和控制其进一步施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协助公安民警制服暴徒。各组室根据自己的任务职责,做好各项工作,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损失,保护师生安全和财物安全。
5)在校园内如遇突发暴力威胁或暴力事件,要保持镇静,切不可惊慌失措。应配合学校防恐防暴领导小组的指挥工作,协助警方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6)当校长室下达撤消指令后,各组室全部回到日常工作组织和常规工作程序中。有关善后处理按学校安全工作有关制度执行。 7)如在事件中有教师受到伤害卫生室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紧急救治,必要时应尽快转送医院就诊。学生受到伤害应在紧急救治后,尽快通知家长,请家长协助处理受伤学生医疗事宜。校长室根据情况通知相关学生家长及教师家属,并做好接待解释工作,稳定家长和家属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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