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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位育实验学校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8-08-20      阅读次数:2018-08-20 次        评论:0 (我要评论)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制度,方便各单位用款,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徐汇区预算单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卡的开支范围

公务卡的使用范围为公务支出,包括差旅费、会务费、招待费、交通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

二、公务卡的管理

1、公务卡由法人代表、总务主任、财务人员分别管理。原则上由法人代表和总务主任使用,在应急情况下财务报账员也可使用公务卡。如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应按照公务卡使用办法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

2、公务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相关责任人负责管理。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负责,并应及时通知单位财务部门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

3、持卡人自行负责日常对账,对消费交易有疑义的,可按发卡行相关规定提出查询;涉及公务消费的,可要求财务部门予以帮助。

三、公务卡的报销管理

1、持卡人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有关银行卡消费凭证(银联小票)。

2、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应早于发卡行的还款限期5个工作日以上,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3、若遗失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银联小票)的,持卡人可通过发卡行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途径查询,并获取的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地点等信息在财务报销凭证背面证明。

4、确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持卡人应预先告知法人代表和财务部门,由法人代表核准后,财务部门根据规定办理相关还款手续,持卡人返回单位后按财务部门规定时间补办报销、还款手续。在此期间,如产生银行利息、滞纳金等费用的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5、因向供应商退货等原因导致已报销资金退回公务卡的,持卡人应及时将相应款项交回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并由单位财务部门及时退回单位零余额账户。

6、公务卡能够透支提现,透支提现的相关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7、超过还款日还款的:因持卡人报销不及时引起的,由持卡人承担相应的利息、滞纳金等;因学校归还款项不及时引起的,由单位承担利息等费用,并与发卡行协商消除对持卡人资信产生的影响。

8、公务卡为境内用卡,公派出境的不得使用公务卡,如由此造成损失的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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