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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位育实验学校微信工作群文明守则

发布日期:2019-02-25      阅读次数:2019-02-25 次        评论:0 (我要评论)

 



为了更好的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工作沟通联络,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我校微信工作群的应用,保障微信工作群运行高效、内容规范、信息畅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守则。

  第一条  微信工作群的定义。

  由校党支部、校长室、各处室、各年级组(工会小组)教研组组建,用于工作交流、任务部署、通报情况、介绍经验、传递信息、共商决策的各类微信群。

  第二条 微信工作群实行实名制。

  微信工作群里的群成员一律采取实名制(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右上角的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找到“我在本群中的昵称”,更改填写真实姓名)。

  第三条  微信工作群的信息发布内容。

1党支部校长室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

2上级部门的新政策、新要求; 

3工作进展情况;

4工作中存在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5其他组室的先进工作方法、工作经验; 

6工作心得体会;

  第四条 微信工作群纪律要求。

  群成员要及时登录微信,按照发布内容要求发布信息,同时对群成员的任务布置、工作问询,要尽量第一时间给予回应,做到联络畅通、信息对称。群成员因工作岗位变动,由群主负责增加或删除群成员。

各微信工作群成员务必遵守守则规定,做到“六不”,共同维护好微信工作群。

1不得发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

2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任何一位群成员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忌冷言讽言;

3工作交流不掺负面情绪,坚持正面主流、文明用语,忌泄气抱怨;

4不准在群内发布、讨论涉密工作、低俗话题,忌哗众取宠;

5不允许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忌以讹传讹;

6工作群内不讨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或私事,不转发与工作无关的链接。

  第五条 微信工作群安全

  每一位群成员须自觉做好群内容安全保密工作,手机微信登陆后要设置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并不得随意转发涉及内部工作的信息。

  第六条 微信工作群实行管理员

  校内微信工作群群主由学校党支部、校长室、中层、各年级组长(工会组长)、各教研组长担任,主要负责对群成员发布的工作任务进行交办、督办;根据上级领导指示,上传发送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和通知、信息;对违反本守则规定的群成员进行提醒;按照本守则要求加强协调、管理和工作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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